濟南大學是山東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的綜合性大學、山東省重點建設大學、山東省高水平大學“沖一流”建設高校,具有學士、碩士、博士學位授予權。
學校始建于1948年,建校70多年來,學校銘記“弘毅、博學、求真、至善”的校訓,傳承“勤奮、嚴謹、團結、創新”的校風,發揚“艱苦奮斗、凝心聚力、追求卓越”的精神,為國家建設和經濟社會發展培養了大批優秀人才,近35萬名校友遍布海內外。
截至2023年,學?,F設26個學院,建有3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5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25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22個碩士專業學位培養類別。學校每年本科招生專業80個左右,學科專業涵蓋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醫學、管理學和藝術學等10個門類。
截至2023年,學校建有山東省高水平學科5個(其中,高峰學科1個、優勢特色學科3個、高水平培育學科1個),省一流建設學科4個、省一流培育建設學科1個,省重點學科14個;7個學科進入ESI全球排名前1%,9個學科進入軟科世界一流學科排行榜。建有包括省部共建協同創新中心、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國家“高等學校學科創新引智計劃”(“111計劃”)引智基地、教育部國別與區域研究中心、國家專利導航項目研究和推廣中心、省級協同創新中心、省級重點實驗室、省級工程實驗室、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省級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等在內的省部級以上研究平臺59個。
學校入選全國首批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山東省首批省級雙創示范基地。截至2023年,學校建有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20個、國家級特色專業4個,國家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依托專業6個,通過工程教育認證專業9個,師范類二級認證專業1個,山東省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22個、山東省品牌特色專業16個,山東省高水平應用型專業(群)9個,山東省教育服務新舊動能轉換專業對接產業項目立項專業(群)5個,山東省現代產業學院2個。8個師范類專業納入教育部免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改革范圍,入選教育部-聯合國兒童基金會“中國融合教育推進:教師專業能力提升項目”試點院校。國家級一流本科課程、國家級精品課程、國家級雙語示范課、國家級精品視頻公開課、國家級精品資源共享課21門,山東省一流本科課程、山東省精品課程107門。國家級、省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6個,國家級工程實踐教育中心4個,國家虛擬仿真實驗教學項目1個。獲國家級教學成果獎二等獎3項,省級教學成果獎109項,山東省課程思政教學研究示范中心1個,省級課程思政示范課程12門。在“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中國大學生創業計劃競賽、中國國際“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全國大學生數學建模競賽等各項科創賽事中,共獲得省部級以上獎勵9347項,其中國家一等獎369項、二等獎1046項。獲得中國青少年科技創新獎4項,小平科技創新團隊1個。
濟南大學2023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為保證2023年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招生工作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濟南大學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簡稱濟南大學招生工作)。
第二條 濟南大學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濟南大學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名稱及代碼
學校名稱:濟南大學;學校代碼:10427。
第五條 學校地址
主校區:山東省濟南市南辛莊西路336號;舜耕校區:山東省濟南市舜耕路13號。
第六條 辦學層次和辦學類型
辦學層次:本科、研究生教育;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七條 濟南大學招生委員會負責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八條 濟南大學招生辦公室是具體負責組織和實施濟南大學招生及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
第九條 濟南大學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第四章 招生專業與計劃
第十條 濟南大學依據教育部審批下達的年度招生規模和國家有關招生政策,按照優化生源結構、促進區域均衡的原則,統籌考慮各省份的生源數量、生源質量、人才需求、畢業生就業等情況,結合自身辦學條件,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第十一條 濟南大學招生計劃經主管部門審批后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本科招生報考指南、學校本科招生網站等向考生和社會公布。
第五章 錄取
第十二條 按教育部要求,實行學校負責、招生主管部門監督機制,德智體美全面考核,公平、公正、擇優錄取。
第十三條 考生身體條件必須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其它相關規定。
第十四條 錄取批次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我校各專業(類)錄取批次為準。
第十五條 普通類專業錄取原則
學校執行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普通類專業相關錄取政策。對享受加分照顧政策的考生,認可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投檔成績。
(一)各錄取批次的投檔原則以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為準。
(二)進檔考生專業(類)安排
1.以專業(類)為單位進行投檔的省份,進檔考生錄取專業(類)按投檔志愿安排。
2.以專業(類)組或學校為單位進行投檔的省份(內蒙古除外),進檔考生錄取專業(類)安排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即優先安排投檔成績較高考生的專業(類)志愿,各專業(類)志愿間不設分數級差。
投檔成績相同條件下,高考改革省份按照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確定的考生位次安排考生錄取專業(類),其他省份按照考生高考實考分、相關科目分數的順序擇優安排考生錄取專業(類)。相關科目比較順序以該生所在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招生文件的規定為準,若該生所在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未規定相關科目比較順序,則文史類依次按語文、外語、數學單科成績排序確定位次,理工類依次按數學、外語、語文單科成績排序確定位次,成績高者位次在前。上述條件相同情況下,參考考生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相關科目成績、體育測試成績,綜合考慮,擇優錄取。
3.在內蒙古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原則。對于專業志愿和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按照考生高考實考分、相關科目分數的順序擇優安排考生錄取專業(類)。相關科目比較順序以內蒙古招生主管部門招生文件的規定為準。
第十六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
學校執行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藝術類專業相關錄取政策。對享受加分照顧政策的考生,認可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投檔成績。
(一)美術類專業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美術類統考專業成績。
1.以專業(類)為單位進行投檔的省份,進檔考生錄取專業(類)按投檔志愿安排。
2.以專業(類)組或學校為單位進行投檔的省份,進檔考生按投檔成績確定錄取專業(類)。投檔成績相同時,高考改革省份按照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確定的考生位次安排考生錄取專業(類),其他省份按美術類統考專業成績、文化課成績(含政策加分)、高考實考分、相關科目分數的順序優先確定錄取專業(類)。相關科目的比較順序與普通類專業相同。
(二)音樂學專業使用考生所在省份音樂類統考或聯考專業成績。
1.以專業為單位進行投檔的省份,進檔考生錄取專業(方向)按投檔志愿安排。
2.以專業組或學校為單位進行投檔的省份,進檔考生按投檔成績確定錄取專業(方向)。投檔成績相同時,高考改革省份按照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確定的考生位次安排考生錄取專業(類),其他省份按音樂類統考或聯考專業成績、文化課成績(含政策加分)、高考實考分、相關科目分數的順序優先確定考生錄取專業(方向)。相關科目的比較順序與普通類專業相同。
(三)舞蹈學專業使用考生所在省份(山東、河北)舞蹈類統考專業成績。進檔考生錄取專業按投檔志愿安排。
第十七條 體育類專業錄取原則
學校執行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體育類專業相關錄取政策。對享受加分照顧政策的考生,認可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投檔成績。
體育類專業使用考生所在省份體育類統考專業成績。進檔考生按投檔成績進行錄取。投檔成績相同時,高考改革省份按照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確定的考生位次進行錄取,其他省份按體育類統考專業成績、文化課成績(含政策加分)、高考實考分、相關科目分數的順序進行錄取。相關科目的比較順序與普通類相同。
第十八條 高水平運動隊錄取按照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內地新疆班、省屬公費師范生、地方專項計劃等招生類型以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相關文件為準。
第二十條 專業(類)錄取要求
(一)烹飪與營養教育專業要求考生無從事食品行業所限制的傳染性疾病和其他疾病。
(二)高考改革省份考生的選考科目須符合我校公布的招生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
第二十一條 按照上級有關規定,新生入校后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將根據具體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二條 錄取結果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志愿填報系統和濟南大學本科招生網公布。
第六章 收費、退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第二十三條 學校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辦學成本等情況確定收費標準。退費按照國家和省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學校通過獎、貸、助、補、免等多種資助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獎助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等資助項目。資助條件和標準由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情況,按照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等5部門《山東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魯財科教〔2022〕17號)以及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 證書頒發
第二十五條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學生完成規定學業并符合畢業條件者,頒發濟南大學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學歷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授予相應的學士學位。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六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濟南大學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聯系部門:濟南大學招生辦公室
聯系地址:山東省濟南市南辛莊西路336號(濟南大學主校區)
聯系電話:(0531)82765900
聯系郵箱:[email protected]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由濟南大學負責解釋。
本章更新于2023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網為準。
截至2023年,學校共承擔國家科技支撐計劃、國家“973計劃”、“863計劃”、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家社會科學基金等國家級科研課題760項,省部級項目1598項。獲得省部級以上科研獎勵293項,其中獲國家技術發明二等獎2項,國家科學技術進步二等獎2項,教育部高等學??茖W研究優秀成果獎(科學技術)二等獎1項,高等學??茖W研究優秀成果獎(人文社科)三等獎5項,入選《國家哲學社會科學成果文庫》1項。獲得國家發明專利3811項。學術論文被SCI、EI、SSCI、CSSCI收錄12688篇,出版專著、譯著和教材304部。主辦《中國粉體技術》、《濟南大學學報》等2種學術期刊,《濟南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為CSSCI來源期刊。
學校堅持開放式辦學理念,積極擴大與海外教育機構的合作與交流,通過學者互訪、學術交流、合作辦學等多種方式與美、英、德、法、加、澳、俄、日、韓、新等國家和地區的120余所高校建立了校際合作關系。學校為教育部來華留學質量認證通過高校,國家留學基金委“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立項實施單位;在金融學、機械工程、網絡工程、環境工程4個專業舉辦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并與國外多所大學合作舉辦雙學位、交換生、本碩連讀、博士聯培等多種形式的校際合作培育及出國留學項目,培養具有國際化視野的高素質人才。學校建有山東省外事研究與發展智庫3個、山東省國際合作研究基地1個,先后獲批國家級引智項目2個,省級引智項目5個,在剛果(布)建有孔子學院1所,成立有冰島研究中心和非洲法語區研究中心、加勒比地區研究中心等3個國別與區域研究中心。
形象標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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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義:
1、學校?;請D案由“濟”字的篆字演變而成。
2、校標徽圖案分為上下兩部分,上面的三個元素,既表現出濟南的趵突泉的地域文化特征,又體現出同舟共濟、勇往直前的精神風貌。下面的造型是水,象征濼水之源,其流長遠。整體結構外圓內方,蘊含中華傳統文化內涵,視覺效果上動靜結合,簡潔明快,彰顯時代特征。
3、校標徽圖案的顏色為紅、綠、藍三種,紅色象征熱情奔放,綠色象征青春朝氣,藍色象征深邃博大,與濟南大學的特色相符合。
4、中英文名稱環繞,“1948”為濟南大學歷史源頭。
校旗
釋義:濟南大學校旗由標志徽和中文校名標準字組成。
精神文化
學校精神
艱苦奮斗、凝心聚力、追求卓越
校訓
弘毅、博學、求真、至善
校風
勤奮、嚴謹、團結、創新
校歌
《你我同行》
作詞:吉軒作曲:劉曉鵬
青龍山麓白鷺飛翔,甲子湖畔書聲瑯瑯
弘毅博學求真至善,天下泉城弦歌一堂
魅力濟大如山岳高昂,張開雙臂我們放飛理想
美麗濟大像海洋寬廣,我們的人生,在這里起航
青龍山麓勁松蒼蒼,甲子湖畔桃李芬芳
弘毅博學求真至善,你我同行 山高水長
美麗濟大如山岳高昂,張開雙臂我們放飛理想
美麗濟大像海洋寬廣,我們胸懷天下為國棟梁
前身溯源
山東建筑材料工業學院
1948年8月22日,華東財辦工礦部工業學校成立。
1949年3月22日,華東財辦工礦部工業學校更名為華東財辦工礦部博山工業干部學校。
1949年10月9日,華東財辦工礦部博山窯業學校成立;11月6日,華東財辦工礦部博山工業干部學校更名為山東省人民政府工礦部博山工業干部學校,華東財辦工礦部博山窯業學校更名為山東省人民政府工礦部博山窯業學校。
1950年3月28日,山東省人民政府工礦部博山工業干部學校更名為山東省人民政府工礦部工業干部學校,山東省人民政府工礦部博山窯業學校更名為山東省人民政府工礦部窯業學校;10月23日,山東省人民政府工礦部工業干部學校更名為華東工業部山東工業干部學校,山東省人民政府工礦部窯業學校更名為華東工業部山東窯業學校。
1951年12月9日,華東工業部山東工業干部學校更名為華東工業部山東中等工業技術學校,華東工業部山東窯業學校更名為華東工業部山東中等窯業技術學校。
1952年9月6日,華東工業部山東中等工業技術學校與華東工業部山東中等窯業技術學校合并組建山東省博山工業技術學校。
1953年7月9日,山東省博山工業技術學校更名為重工業部博山建筑材料工業學校。
1956年6月1日,重工業部博山建筑材料工業學校更名為建筑材料工業部淄博建筑材料工業學校。
1958年3月19日,建筑材料工業部淄博建筑材料工業學校更名為建筑工程部淄博建筑材料工業學校;8月12日,建筑工程部淄博建筑材料工業學校更名為淄博建筑材料工業學校。
1959年6月,淄博建筑材料工業學校更名為建筑工程部淄博建筑材料工業學校。
1960年4月22日,建筑工程部淄博建筑材料工業學校更名為建筑工程部淄博建筑材料工業??茖W校。
1962年6月28日,建筑工程部淄博建筑材料工業??茖W校更名為建筑工程部淄博建筑材料工業學校。
1965年4月26日,建筑工程部淄博建筑材料工業學校更名為建筑材料工業部淄博建筑材料工業學校。
1971年8月21日,建筑材料工業部淄博建筑材料工業學校更名為山東淄博建筑材料機械廠建筑材料工業學校。
1977年7月1日,山東淄博建筑材料機械廠建筑材料工業學校更名為山東省建筑材料工業學校。
1978年12月28日,山東省建筑材料工業學校更名為山東建筑材料工業學院。
1987年10月,山東建筑材料工業學院設立山東建材學院淄博分院。
濟南聯合大學
1978年9月8日,濟南師范??茖W校成立。
1983年1月13日,濟南職業大學成立。
1989年11月8日,濟南師范??茖W校和濟南職業大學合并組建濟南聯合大學。
合并發展
2000年10月17日,教育部和山東省人民政府同意,山東建筑材料工業學院和濟南聯合大學合并組建濟南大學。
2001年4月26日,山東省教育廳同意民政部濟南民政學校、山東省物資學校并入濟南大學。
2012年,學校成入選第二批教育部“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高校。
2013年,濟南大學成為山東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的綜合性大學,入選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實施高校。
2017年,學校成為全國首批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入選國家“111計劃”。
2018年3月,入選教育部首批“新工科”研究與實踐項目。
2020年3月,入選“應急安全智慧學習工場(2020)”暨應急管理學院建設首批試點學校。10月,被國家知識產權局、教育部確定為2020年度國家知識產權試點高校。12月,入選山東省“沖一流”建設高校。
2022年4月29日,山東省教育廳確定為首批山東教育系統融媒體建設試點單位。
以上信息源自官網,數據截止至2023年6月,請以官網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