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林業大學是教育部直屬、教育部與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共建的全國重點大學,是國家首批“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和國家“優勢學科創新平臺”建設項目試點高校,是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學校辦學歷史可追溯至1902年的京師大學堂農業科林學目。學校以生物學、生態學為基礎,以林學、風景園林學、林業工程、草學和農林經濟管理為特色,是農、理、工、管、經、文、法、哲、教、藝等多門類協調發展的全國重點大學。
學校是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授權可自行審定教授任職資格的高校,是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授權一級學科內可自主設置博士、碩士二級學科及交叉學科的高校。在全國第四輪學科評估中,林學和風景園林學兩個一級學科位居A+檔位。截至2021年,擁有1個一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含7個二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2個二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1個國家重點(培育)學科、6個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重點學科(一級)、3個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重點培育學科、2個北京高校高精尖學科、3個北京市重點學科(一級)(含重點培育學科)、4個北京市重點學科(二級)、1個北京市重點交叉學科。
截至2021年,學?,F有17個學院,65個本科專業及方向,25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點,17個專業學位授權點,8個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點,7個博士后流動站。實施導師制、主輔修制,擁有國家理科基地、國家卓越農林人才培養計劃、梁希實驗班、創新實驗班、中外合作辦學等多種拔尖創新人才和復合型人才的培養模式。有18個國家級一流專業建設點,8個省部級一流專業建設點,2個北京市重點建設一流專業。
截至2021年,學??傉嫉孛娣e13176畝,其中,校本部占地面積696畝,實驗林場占地面積12480畝。圖書館建筑面積23400平方米,藏書196.92萬冊,電子文獻48900GB,數據庫69種。建成了“萬兆骨干、千兆到桌面”的數字校園網絡。
北京林業大學2023年本科招生工作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為更好地貫徹教育部“依法治招”要求,保證學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簡稱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為北京林業大學,是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教育部直屬的全國重點大學,是全國首批具有博士、碩士學位授予權的高校,入選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
第三條 ?學校代碼為10022,校址及辦學地址:北京市海淀區清華東路35號,郵編100083。
第四條 ?頒發證書: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北京林業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五條 ?北京林業大學招生工作將全面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原則,綜合衡量考生德、智、體、美、勞,擇優錄取,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北京林業大學設立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本科招生工作。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學校黨委書記、校長任組長,主管招生、紀檢監察、本科教育、學生工作校領導任副組長,教務處等部門負責人任成員。
第七條 ?北京林業大學招生辦公室作為學校常設工作機構,負責學校本科生招生日常工作。
第八條 ?北京林業大學設立本科招生監察工作領導小組,由主管紀檢監察工作校領導任組長,紀委辦公室、監察處等單位負責人任副組長,紀委辦公室、監察處工作人員任成員,履行相應招生監察職責。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錄取
第九條 ?北京林業大學招生錄取工作在教育部領導下,在各?。▍^、市)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進行,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省級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在錄取過程中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十條 ?計劃編制
根據教育部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按照“有利于國家社會需求、有利于學校生源結構、有利于學生就業服務”的原則,依據各省高考報考人數、往年錄取率和直屬高校計劃享有度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詳情以各省級招生機構公布為準。
學校預留招生總計劃的1%,用于調節各?。▍^、市)統考上線生源不平衡及解決同分考生的錄取問題。
學校未做分省編制的其他類計劃用于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等特殊招生類型。
第十一條 ?招生類型及錄取原則
1.招生類型:學校普通本科層次的招生包括普通類、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藝術類、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新疆協作計劃、南疆計劃、少數民族預科生、國家民委專項、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港澳臺僑生等。
2.調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對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服從專業調劑、體檢符合要求的考生,原則上提檔不退檔。
在此范圍內,由我校根據考生投檔成績、專業志愿以及相關單科成績等情況擇優錄取。
3.學校志愿:我校按照招生計劃擇優錄取符合條件的考生,未完成的招生計劃可進行志愿征集,征集志愿仍不足則將剩余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4.錄取專業: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進行錄取。若投檔成績相同,則按各?。▍^、市)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錄取。如各?。▍^、市)沒有明確的同分排序規則,則先比較實考文化總分,再比較相關科目成績。相關科目比較順序:理工類考生依次比較數學、語文、理綜、外語;文史類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數學、文綜、外語。藝術類等特殊類型,有單獨錄取規則的,按北京林業大學2023年相應招生簡章的具體規定執行。
對所有無法滿足所報專業志愿但服從調劑的考生,按投檔成績由高到低排序調劑到計劃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取額滿。
我校在內蒙古自治區執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生物技術(中加合作辦學項目)、木材科學與工程(中加合作辦學項目)為中外合作辦學項目,五年制,招生時只錄取報考該項目志愿并達到錄取條件的考生。
5.加分政策:對享受加分政策(全國性加分)的考生,我校在調檔和錄取進專業時均認可,但最高不超過20分。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不適用于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
第十二條 ?外語語種
1.日語專業只允許英語語種的考生報考。
2.生物技術(中加合作辦學項目)、木材科學與工程(中加合作辦學項目)專業部分課程為英語授課,建議非英語語種考生謹慎報考。
3.工商管理類、國際經濟與貿易、金融學、電子商務、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管理信息方向)、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法學、計算機類、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英語、商務英語、生物科學類、設計學類、動畫等專業建議非英語語種的考生謹慎報考。
第十三條 ?男女比例:所有招生專業均無男女性別限制。
第十四條 ?往屆生錄?。和鶎蒙匿浫“凑崭魇〖壵猩k有關規定辦理,和應屆生同等對待。
第十五條 ?特殊類型考生錄?。焊咚剿囆g團、藝術類專業、高水平運動隊、高校專項計劃、中加合作辦學項目等特殊類型的錄取,依據教育部相關政策、北京林業大學2023年相應招生簡章的具體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體檢要求
體檢標準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執行。根據專業(類)特點,結合人才培養要求和就業需求,我校對部分專業(類)制定補充規定,詳見北京林業大學本科招生網招生政策欄目(http://zsb.bjfu.edu.cn)。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七條 學費標準
根據京價(收)〔2000〕217號文件和京價(收字)〔2000〕334號文件精神,2023年學費為:林學類、水土保持與荒漠化防治、野生動物與自然保護區管理專業每生每年2500元,英語、商務英語、日語專業每生每年6000元,設計學類、動畫每生每年10000元,其余專業每生每年5000元或5500元。生物技術(中加合作辦學項目)和木材科學與工程(中加合作辦學項目)專業學費分兩階段收?。旱谝?、第二、第三學年每生每年40000元(其中學費5500元、專業培訓費34500元),第四、第五學年我校收取每生每年5500元,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大學按學分收取學費,目前每生每學分的標準為1543.19加元,生物技術(中加合作辦學項目)約60學分,木材科學與工程(中加合作辦學項目)約70學分,此部分學費標準每年略有調整,以入學UBC大學當年的標準執行。
住宿費標準為每生每年900元。如果國家調整2023年本科生學費和住宿費標準,學校將按照新規定收取。
第十八條 ?入學復查
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41號),在新生報到時,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審查過程中,若發現新生的錄取通知書、考生信息等證明材料,與本人實際情況不符,或者有其他違反國家招生考試規定情形的,取消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后,學校在3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學校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十九條 ?資助政策及程序
學校建立了以獎學金、助學金、助學貸款、勤工助學、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緩交減免為主,社會資助為補充的“6+1”式多元互補的學生獎勵和資助體系。新生報到時設立“綠色通道”,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入學。入校后,通過家庭經濟困難認定的同學,可以獲得相應幫助。對于家庭經濟特別困難,難于來校報到的新生請及時與學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聯系以獲得幫助。
學校陽光資助熱線:010-62336036。
第二十條 ?信息公開辦法及渠道:嚴格執行四級信息公開制度,認真落實招生信息十公開要求,我校公開渠道主要為北京林業大學本科招生官方網站,網址:http://zsb.bjfu.edu.cn。
第二十一條 ?招生聲明: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二條 ?招生咨詢及監督投訴渠道
聯系電話:010-62338216、62338222
傳真:010-82381399
本科招生網:http://zsb.bjfu.edu.cn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微信公眾號:BJFU8216
官方微博:http://weibo.com/u/2799681034
紀檢監察部門投訴電話:010-62338237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由招生辦公室起草,經學校履行有關審議程序通過后頒布實施。章程修訂需按照同樣程序,經審批后施行。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或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一律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本章程以教育部最后審核為準,解釋權屬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本章更新于2023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網為準。
科學研究成果豐碩。截至2021年,學?,F有國家、?。ú浚┘壷攸c實驗室、工程中心及野外站臺共84個。其中,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1個、國家工程研究中心1個、國家野外觀測科學研究站1個、國家能源非糧生物質原料研發中心1個、林業生物質能源國際科技合作基地1個、國家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園區2個、國家水土保持監測站4個、教育部重點實驗室3個、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3個、教育部野外科學觀測研究站2個、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重點實驗室8個、國家林業草原工程技術研究中心7個、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質檢中心1個、國家陸地生態系統定位觀測研究站8個、北京實驗室1個、北京市高精尖創新中心1個、北京市重點實驗室8個、北京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2個,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長期科研基地3個,林草國家創新聯盟24個,國家林業和草原局科技協同創新中心2個。建校以來累計獲得國家科技獎勵58項,省部級科技獎勵395項?!笆濉币詠?,學校獲國家級科技獎勵10項(國家科技進步獎二等獎6項,國家技術發明獎二等獎4項),獲省部級科技獎勵100余項,獲全國性學會社會力量獎一等獎20余項,承擔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國家科技支撐計劃、“863”計劃、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點項目等重大科技計劃課題,到賬科研經費總計25.59億元。
校訓
知山知水 樹木樹人
校訓含義:無山不綠,有水皆清,替山河妝成錦繡,把國土繪成丹青,是以北林人不可或忘的終身使命。
校標
北京林業大學?;找跃G色為基調,綠色既象征著綠色學府,又標志著該校以培養綠色人才為己任的辦學宗旨;圖案中的松柏,蘊涵著蒼松正氣、萬年長青的北林氣節;正下方的1952字樣,標志著這一年建校,顯示著北林的歷史悠久。
國際合作和開放辦學廣泛推進。截至2021年,與海外3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190余所高水平院校和科研機構開展科教合作;積極推動國際學術交流,牽頭建立亞太地區林業教育協調機制,引進十余名世界頂尖學術大師來校開展學術交流與合作;連續17年承辦商務部援外培訓,累計培訓發展中國家林業官員近600人次;與聯合國糧農組織、亞太森林恢復與可持續管理組織等國際組織簽署戰略協議;與法國農業科學院共同組建“中法歐亞森林入侵生物聯合實驗室”;每年舉辦高水平國際學術會議、研討會、培訓班;承辦科技部各類外國專家項目,引進大批海外專家學者開展線上線下交流;派出大量教職員工赴外進行學術科研合作,執行國際科技合作項目40余項。與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大學聯合舉辦木材科學與工程、生物技術專業中外合作辦學項目,與美國、法國等國高校開展多個聯合培養項目。獲批教育部高層次國際化人才培養創新實踐項目基地,通過各類留學項目選派優秀學子赴外學習深造,培養高素質國際化人才。先后加入“絲綢之路農業教育科技創新聯盟”“全球挑戰大學聯盟”“中國——中東歐高校聯盟”,為服務國家外交戰略,加快實現國際化發展,開展全方位國際合作搭建高層次平臺。積極開展與港澳臺地區的交流與合作,與港澳臺地區多所高校建立伙伴關系,開展了一系列特色鮮明、內容豐富的學術人文交流活動。學校是中國政府獎學金、商務部援外學歷項目獎學金、北京市政府獎學金、北京市“一帶一路”專項獎學金、亞太森林組織獎學金以及北京市“一帶一路”國家人才培養基地項目院校,目前學校獨立設置國際學院,成立林業院校首個以“留學生”為主體的非洲地區校友會。配合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落實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政府間合作協議,2021年共有來自75個國家的334名留學生在校學習,其中學歷生比例占97%以上。
學校辦學歷史可追溯至1902年的京師大學堂農業科林學目。
1952年,北京農業大學森林系與河北農學院森林系合并,正式成立北京林學院,臨時過渡院址設在西山大覺寺。
1956年,北京農業大學造園系和清華大學建筑系部分并入北京林學院。
1960年,學校被列為中國63所重點高等院校之一。
1965年,北京林學院園林專業宣布停辦,園林系被撤銷。
1977年,園林系恢復。
1981年,經國務院批準,學校成為全國博士和碩士學位授予單位。
1985年,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林業部批準,北京林學院更名為北京林業大學。
1996年,北京林業大學被列為“211工程”建設的41所高校之一。
2001年,教育部、國家林業局協商決定,與北京林業大學實行共建。
2005年,北京林業大學被列為42所具有本科自主選拔錄取資格的高校之一。
2006年,學校入選國家大學生文化素質教育基地。
2009年,學校進入“985”創新平臺建設行列。
2011年5月,學校被教育部評為“全國畢業生就業典型經驗高?!?。
2012年,學校入選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高校。
2017年9月,學校入選國家“雙一流”世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名單。
2019年11月,《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保護單位名單》公布,北京林業大學獲得“傳統插花項目”保護單位資格。
2020年10月17日,北京林業大學圓明園研究院成立,并加入圓明園研究高校聯盟。
2021年3月26日,北京林業大學國際學院揭牌。5月15日,成為高等農林院校課程思政聯盟理事會員單位。
2022年10月,北京林業大學將在雄安建立新校區,預計于11月中旬公布新校區總規方案。
2023年,北京林業大學雄安校區總體規劃方案與師生見面:以林為心、以景筑園,構建禮序樂和、景理聚韻、特色鮮明的山水校園。
以上信息源自官網,數據截止至2023年6月,請以官網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