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語言大學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直屬重點大學,是新中國創辦的唯一以“語言”命名、以傳播中國語言文化為主要使命的國際型大學,素有“小聯合國”之稱。建校至今,已經發展成為一所以國際中文教育為特色,以語言教育和研究為優勢,多學科協調發展的世界知名大學。學校的前身是創辦于1962年的外國留學生高等預備學校,1964年更名為“北京語言學院”。
截至2022年7月,學科涵蓋文學、理學、工學、經濟學、管理學、法學、教育學、歷史學、藝術學九個學科門類,擁有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2個,博士后流動站2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11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9個,其中語言學及應用語言學學科為國家重點學科,另有北京市一級重點學科1個,北京市二級重點學科10個,中國語言文學與國別區域學2個學科入選“北京高校高精尖學科”。
截至2022年7月,學?,F有本科專業42個,其中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18個,北京市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4個,北京市重點建設一流專業1個,國家級特色專業7個,北京市特色專業4個。學校著力加強拔尖創新人才培養,建有聯合國及國際組織人才培養實驗班、語言智能與技術實驗班、金融學專業實驗班三個拔尖人才培養基地,新建國內高校中第一個語言學系和第一個“語言學”本科專業,“中文國際傳播”中國語言文學拔尖學生培養基地入選國家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計劃2.0基地。
名牌大學 | 省份 | 科類 | 年份 | 錄取批次 | 招生類型 | 最低分/最低位次 | 省控線 | 專業組 | 選科要求 |
北京語言大學 | 北京市 | 綜合 | 2022 | 本科批 | 普通類 | 606/7851 | 425 | (03) | 物/化/生(3選1) |
北京語言大學 | 北京市 | 綜合 | 2022 | 本科提前批A段 | 普通類 | 599/8799 | - | (06) | 不限 |
北京語言大學 | 北京市 | 綜合 | 2022 | 本科批 | 普通類 | 591/9990 | 425 | (01) | 不限 |
北京語言大學 | 北京市 | 綜合 | 2022 | 本科批 | 普通類 | 587/10606 | 425 | (02) | 物理必選 |
北京語言大學 | 天津市 | 綜合 | 2022 | 本科批A段 | 普通類 | 649/5070 | 463 | (4) | 物/化/生(3選1) |
北京語言大學 | 天津市 | 綜合 | 2022 | 本科批A段 | 普通類 | 631/8146 | 463 | (2) | 不限 |
北京語言大學 | 天津市 | 綜合 | 2022 | 本科提前批A段 | 普通類 | 631/8146 | 463 | (1) | 不限 |
北京語言大學 | 天津市 | 綜合 | 2022 | 本科批A段 | 普通類 | 626/9010 | 463 | (3) | 物理必選 |
北京語言大學 | 河北省 | 物理類 | 2022 | 本科批 | 普通類 | 536/52757 | 430 | ||
北京語言大學 | 河北省 | 物理類 | 2022 | 本科提前批B段 | 國家專項計劃 | 587/15439 | 430 | ||
北京語言大學 | 河北省 | 歷史類 | 2022 | 本科批 | 普通類 | 536/52757 | 430 | ||
北京語言大學 | 河北省 | 歷史類 | 2022 | 本科提前批B段 | 國家專項計劃 | 587/15439 | 430 |
北京語言大學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北京語言大學本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中文名稱為北京語言大學,英文全稱為Beijing Language and Culture University(簡稱為BLCU)。地址為北京市海淀區學院路15號,學校代碼為10032。
第三條 學校創辦于1962年,是國家公辦的教育部直屬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北京語言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規定者,頒發相應的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條 學校是一所以語言文化教育和語言文化研究為特色和優勢的多科性國際型大學,學科涵蓋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管理學和藝術學等九個門類,人才培養體系層次齊備。
第五條 學校堅持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秉承“德行言語、敦睦天下”的校訓和“愛國擔當、誠樸厚德、求真創新、開放包容”的大學精神,注重培養具備專業知識、人文素養、國際視野、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中外文化交流友好使者和各類優秀人才。
第六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七條 學校設立招生委員會和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招生委員會是學校招生工作的咨詢機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學校招生工作的議事決策機構。
第八條 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條 學校招生工作在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監督下進行。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條 學校錄取工作在教育部領導下,在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統一組織下進行。
第十一條 學校根據辦學特色、培養目標和學科建設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ㄗ灾螀^、直轄市)高考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確定和調整分省來源招生計劃。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及解決同分數考生的錄取。預留計劃堅持“集體決策、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投放。年度招生計劃、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及選考科目等要求以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為準。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 學校根據在各?。ㄗ灾螀^、直轄市)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順序志愿投檔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平行志愿投檔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服從專業調劑不退檔。
第十三條 符合國家政策享受加分的考生,學校原則上認可經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確認的全國性加分,分值不超過20分。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不適用于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
第十四條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高考投檔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且符合學校提檔要求,依據考生高考實考分和專業志愿進行專業錄取。專業錄取時,按照考生實考分排序,先安排可滿足專業志愿考生的專業,再安排專業志愿調劑考生的專業,專業志愿不設級差。
第十五條 考生高考實考分相同的情況下,依次優先錄取有政策性加分者、高考相關科目分數高者。相關科目分數比較順序為:外語、語文、數學。若排序順序完全相同,學校將使用預留計劃錄取。
第十六條 外語類專業要求考生統考外語語種為英語,其中翻譯(本地化)、翻譯(漢英法)專業還招收具備良好英語水平、統考外語語種為法語的考生。外語類專業要求考生須參加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組織的高考外語口試且成績合格,生源地未組織高考外語口試或相關成績計入高考外語單科成績的不作要求。學校不單獨組織外語口試。
第十七條 英語、商務英語、翻譯(英語)、翻譯(本地化)、語言學專業第二外語可選修日語、西班牙語、法語、德語。其他外語類專業第二外語均為英語。非外語類專業的學生經選拔可選修日語、西班牙語、法語、德語等公共外語。非外語類專業部分專業課為英語授課。
第十八條 學校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高考綜合改革試點各?。ㄗ灾螀^、直轄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關規定進行錄取。
第十九條 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條 本章程適用于學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保送生、藝術類、高校專項和國家專項等特殊類型招生工作,依據教育部和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學費標準:外語類專業6000元/年;漢語國際教育、漢語言文學、古典文獻學、國際政治、新聞學、國際事務與國際關系、網絡與新媒體、金融學、經濟學(經濟金融統計與分析)、會計學、國際經濟與貿易、人力資源管理、財務管理、特殊教育(言語聽覺科學)和心理學專業5000元/年,繪畫專業10000元/年,書法學和音樂學(音樂國際教育與傳播)專業8000元/年。計算機類第一年學費5500元/年,專業分流后人工智能、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數字媒體與技術專業5500元/年,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數據智能實驗班)專業5000元/年。
第二十二條 住宿標準:本科生住宿標準最高為1200元/人/年,具體視宿舍分配情況執行。
第二十三條 資助政策:學校承諾不讓任何一名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入學報到時學校設立家庭經濟困難新生的“綠色通道”。在學期間,學生可通過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困難補助、勤工助學等多種形式獲得資助。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招生辦公室咨詢電話:(010)82303943,傳真:(010)82303135,紀檢監察監督電話:(010)82303020,學生資助中心電話:(010)82303919,郵箱:[email protected],學校網址:http://www.blcu.edu.cn,招辦網址:http://zsb.blcu.edu.cn。
第二十五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政策調整,或有其他本章程所未盡事宜,按照上級和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解釋權屬于北京語言大學招生辦公室。
本章更新于2023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網為準。
學校積極開展中外語言和文化的學術研究,大力推進學科交叉研究,在國別區域學、語言智能、語言認知與腦科學、國際漢學等領域產出一大批高水平的前沿科研成果和高質量的政策咨詢報告。全面加強國際傳播能力建設,承擔“中外漢學家翻譯家人才數據庫暨中國文化譯研網”國家工程,配合中宣部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亞洲文明對話大會上提出的“亞洲經典著作互譯計劃”,推動中華文化的譯介與傳播。發揮語言學的學科和專業優勢,深度參與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推廣普及工作,為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作出積極貢獻。截至2022年7月,學校擁有16個省部級以上研究中心(基地)。其中,漢語國際教育研究院是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百所重點研究基地之一,語言認知科學學科創新引智基地是教育部、科技部支持的 “111計劃”引智平臺,中國語言資源保護研究中心是國家語委實施語言資源保護國家工程的專業機構,語言資源高精尖創新中心是北京高校中僅有的兩個文科類高精尖創新中心之一,由北京市教委支持建設。學校編輯出版核心學術刊物7種,其中《語言教學與研究》和《世界漢語教學》連續多年入選“中國最具國際影響力學術期刊(人文社會科學)”。
截至2022年7月,學校與世界76個國家和地區的406所高校及教育機構建立了合作交流關系,形成了全方位、多領域、深層次、富有成效的對外開放辦學格局。每年接收140多個國家(地區)6000余名留學生來校學習,近百名外籍教師在校任教,接待外賓1500余人次,五洲學子同堂砥礪,多元文化碰撞交融,打造了“世界文化節”等具有廣泛影響的品牌校園活動,形成了獨特的國際化校園環境。每年派出100余名教師出國任教,400余名學生出國交流學習。學校是國內高校中最早在國外設立分校的大學,目前設有泰國曼谷學院和日本東京分校;是最早建設孔子學院的高校之一,累計建有22所孔子學院(孔子課堂),辦學成效突出,多次榮獲“孔子學院先進中方合作院?!狈Q號。
1962年建校,時名為“外國留學生高等預備學?!?。
1965年1月9日,經周恩來總理批準,定名為“北京語言學院”。
1971年10月19日,根據北京市革命委員會的決定,“北京語言學院”與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合并。
1986年,開始招收現代漢語專業對外漢語研究方向碩士研究生。
1988年,學校開始招收外國留學生研究生。
1996年6月13日,經教育部(原國家教委)批準,正式更名為“北京語言文化大學”。
2002年7月2日,經教育部批準,簡化為“北京語言大學”。
2012年,學校入選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高校。
2013年,學校入選教育部來華留學示范基地。
2020年8月4日,北京語言大學任丘國際教育園區項目簽約儀式在河北滄州任丘市舉行。
2023年2月5日,北京語言大學世界漢學中心拉美漢學與文化中心成立儀式舉行。
以上信息源自官網,數據截止至2023年6月,請以官網為準!